长江海事局

2026年3月

 

 

 

目  录

1总则…………………………………………………………………………. 1

1.1编写目的……………………………………………………………….. 1

1.2编写依据……………………………………………………………….. 1

1.3适用范围……………………………………………………………….. 1

2术语与定义………………………………………………………………. 1

3责任分工………………………………………………………………….. 2

3.1主要负责人……………………………………………………………. 2

3.2分管安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 2

3.3岸基部门……………………………………………………………….. 2

3.4船员………………………………………………………………………. 2

4能见度不良天气限制航行要求……………………………………. 3

4.1主要风险……………………………………………………………….. 3

4.2航行限制……………………………………………………………….. 4

5安全培训………………………………………………………………….. 4

5.1培训计划……………………………………………………………….. 4

5.2培训内容……………………………………………………………….. 4

6能见度信息………………………………………………………………. 4

6.1信息收集和传递……………………………………………………… 4

6.2信息跟踪和处置……………………………………………………… 4

7《航行计划》“双把关”流程………………………………………. 5

7.1《航行计划》的编制……………………………………………….. 5

7.2《航行计划》的审核……………………………………………….. 5

7.2《航行计划》的审批……………………………………………….. 5

8航行中突遇能见度不良天气操作要求…………………………. 5

9.长江干线重点雾区位置……………………………………………… 7

附录……………………………………………………………………………. 8

 

 

 

 

 

 

 

 

1总则

1.1编写目的

为加强船舶在能见度不良天气下的风险防控能力,规范安全操作程序,保障船员、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特制订本指引。

1.2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

《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版)》

《航运企业岸基值班工作指引(1.0版)》

《船舶航次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引(1.0版)》

《航运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工作指引(1.0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江海事局辖区水上客运企业及所属船舶。

2术语与定义

2.1能见度不良

本文所称“能见度不良”,是指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等原因,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2.2重点时段

本指引所称“重点时段”,是指春节、“五一”、国庆假期,以及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小长假等需重点保障安全的时段。

3责任分工

3.1主要负责人

水上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属客船防范能见度不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审批船舶防范能见度不良天气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人、财、物资源。

3.2分管安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

水上客运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督促和监控岸基地和船舶按要求落实客船能见度不良天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3.3岸基部门

3.3.1海务主管对船舶《航行计划》中能见度不良天气的风险规避措施进行审批。必要时,协调海事、港口等单位提供支持。

3.3.2海务部值班员负责收集、分析并传递船舶航经水域的气象信息,通过AIS、CCTV等智能监控平台,对航行于能见度不良水域的船舶进行全过程跟踪与安全提醒。

3.3.3岸基其他部门(主管)依职责为船舶提供支持保障。

3.4 船员

3.4.1船长

3.4.1.1船长是船舶在能见度不良天气下航行安全的总负责人与最终决策者。

3.4.1.2负责组织制定并审核《航行计划》,评估能见度不良天气存在的风险,决定是否调整航行计划。

3.4.1.3航行中突遇能见度不良天气时,在驾驶台值守并指挥,必要时亲自操纵船舶。

3.4.2大副

协助船长操作,负责在能见度不良天气下组织并领导甲板部船员,执行各项安全检查与应急操作。

3.4.3值班驾驶员

3.4.3.1收到能见度不良天气预警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并严格执行船长所有指令。

3.4.3.2采取安全航速,保持正规瞭望,按规则鸣放雾号,持续监控雷达、AIS等助航设备,按规定守听VHF,跟踪拟航经水域气象信息,及时发现并报告任何异常。

3.4.3.3根据船长指令,向海务部报告现场情况、船舶动态及已采取的措施。

3.4.3.4在《航行日志》中详实记录能见度不良天气情况、船舶采取的措施及重要指令。

3.4.4轮机长

3.4.4.1确保主机、辅机、舵机等关键性设备运行正常。

3.4.4.2实施备车操作,确保船舶机动性。

3.4.4.3能见度不良期间应在机舱指挥。

3.4.5客运经理

3.4.5.1根据船长指令及时广播安全信息,做好旅客的安全管理与服务保障。

4能见度不良天气限制航行要求

4.1主要风险

4.1.1视线受限,难以判断他船动态及航道情况,易发生碰撞、搁浅。

4.1.2雨雪天气影响雷达图像,易发生误判或迷向。

4.2航行限制

4.2.1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发布的能见度不良禁限航规定。出发港能见度不足1000米时,禁止出港;航行途中下行能见度不足1500米或上行能见度不足1000米,禁止航行。

4.2.2船舶安全环保证书注明“禁止雾航、夜航”等限制条件的,应严格执行相关限制航行条件。

5安全培训

5.1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应将能见度不良安全操作相关知识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5.2培训内容

应包括重点雾区位置(附录一)、能见度不良天气操纵和应急程序、典型事故案例等。

6能见度信息

6.1信息收集和传递

6.1.1海务部值班员通过气象、海事等部门的平台,持续收集船舶航经水域能见度不良天气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船舶,并确保接收。

6.1.2值班船员除了接收岸基传递的气象信息,还应通过VHF、AIS、风力风速仪等船载设备及现场观测等方式掌握实际气象情况,并立即传达至相关船员。

6.2信息跟踪和处置

6.2.1海务部值班员应对能见度不良天气变化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传递,并督促船舶落实相应防控举措。

6.2.2船舶遇能见度不良期间,海务部值班员应通过智控平台对船舶实施全过程监控。

6.2.3船长应根据预警信息和本船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天气状况和发展趋势、航经水域条件及本船抗风能力,做好风险评估,作出保障安全的航行决策。

7《航行计划》“双把关”流程

7.1《航行计划》的编制

大副拟定《航行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能见度不良天气的影响,制定防范措施。

7.2《航行计划》的审核

船长对《航行计划》进行审核,应评估能见度不良对航行安全的影响程度。

7.2《航行计划》的审批

7.2.1船长对《航行计划》审核后报公司海务主管审批,海务主管应重点核实航经水域和港口能见度预报预警情况。

7.2.2重点时段《航行计划》由公司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8航行中突遇能见度不良天气操作要求

8.1船舶航行中突遇能见度不良天气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减速并报告船长,必要时停车稳船。

8.2船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进入驾驶室,接替指挥操作,判明现场态势,下达指令。通知相关船员到岗待命,指派大副、水手长负责瞭望和备锚,驶离能见度不良水域或就近选择安全水域锚(停)泊,并注意以下事项:

8.2.1能见度不良天气航行,应将船速调整至安全航速并保持航向相对稳定,避免突然转向、变速或追越他船。

8.2.2上行船舶可选择明显物标抓点稳向,下行船舶应选择安全水域不失时机地及早掉头(紧急情况时,可抛锚带头)。

8.2.3如遇紧迫局面需要背离规则时,应及时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8.3值班船员立即开启航行灯,鸣放雾笛;通过甚高频(VHF)向附近船舶通报本船动态及能见度情况,守听甚高频,协调避让行动。

8.4驾驶室增加瞭望人员,指派专人实时观测雷达、调节增益,利用电子江图、北斗等对本船船位精准比对,严密监测周围船舶及障碍物动态。

8.5轮机长下机舱亲自操控,确保船舶主辅机正常运转,保障全船动力系统稳定运行。

8.6值班驾驶员通过有效通讯设备向公司及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情况,获取交通引导与航行安全信息。

8.7海务部值班员接到船舶报告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海务主管,通过智能监控平台对船舶实施全过程监控,直至船舶安全锚泊或驶离能见度不良水域。

8.8海务主管应根据船舶需要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必要时报告公司领导协调外部支持。

8.9酒店部应作好旅客的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防止旅客慌乱,制止旅客干扰瞭望的行为;关闭露天区域,防止旅客在甲板滑跌或意外落水。

8.10船舶在安全水域锚泊后,船长应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并实时收集气象信息;每隔约一分钟敲雾钟5秒;密切观察船舶周围动态,防止发生走锚移位。

8.11若能见度不良引发其他紧急状况,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8.12当班驾驶员应将船舶突遇能见度不良天气所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事项详细记录于《航行日志》。

9.长江干线重点雾区位置

见附录

 

附录

长江干线重点雾区位置

序号 单位 水域名称 涉及航道里程区域 类型
1 重庆海事局 永川海事处东溪口至斗笠子控制河段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808-812公里 浅险弯窄区、雾区、急流区
2 重庆海事局 永川海事处朱沱渡口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805-806公里 雾区、风区
3 重庆海事局 江津海事处河口-罗湾子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83-788.8公里 雾区
4 重庆海事局 江津海事处对夹石-水师碛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75-780.5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枯水期急流区
5 重庆海事局 江津海事处金刚沱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58-762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
6 重庆海事局 江津海事处油溪大桥-红珠碛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50-752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
7 重庆海事局 江津海事处龙门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44.5-747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枯水期急流区
8 重庆海事局 江津海事处糖坊嘴-德感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33-740公里 雾区
9 重庆海事局 江津海事处苦竹碛-飘灯碛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26-730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枯水期急流区
10 重庆海事局 巴南海事处占碛子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714-717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内拖水强劲)
11 重庆海事局 巴南海事处鱼洞石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92-693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
12 重庆海事局 朝天门海事处大坝子至郭家沱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33-643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消落期水流急
13 重庆海事局 朝天门海事处滥巴碛至明月沱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23-628公里 雾区
14 重庆海事局 朝天门海事处金鸡三背至木洞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16-621公里 雾区、汛期急流区
15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太洪长江大桥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10公里 雾区
16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上洛碛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04.0-606.2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
17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荷叶坪下停泊区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99.9-600.4公里 雾区、危险品停泊区
18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扇沱长江大桥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93.1公里 雾区、桥区
19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冯家湾码头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91.9-592.8公里 雾区、危险品码头
20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川维码头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88.5-589.5公里 雾区、危险品码头
21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新恒阳码头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86.9-587.5公里 雾区、危险品码头
22 重庆海事局 长寿海事处长寿长江大桥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84.5公里 雾区、桥区
23 重庆海事局 涪陵海事处石沱至青岩子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64-569公里 雾区、汛期急流区
24 重庆海事局 涪陵海事处蔺市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60-555公里 雾区
25 重庆海事局 涪陵海事处老虎梁至鹭鸶盘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05-522公里 雾区
26 重庆海事局 忠县海事处渔洞溪至陈家河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441-445公里 雾区
27 重庆海事局 忠县海事处沪蓉高速忠州长江大桥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428-430公里 雾区、汛期急流区、航道弯曲区域
28 重庆海事局 忠县海事处黄花城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400-405公里 雾区 、航道弯曲区域
29 重庆海事局 忠县海事处坪沙坝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92-395公里 雾区
30 重庆海事局 忠县海事处关刀碛至石槽溪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83-388公里 雾区、航道弯曲区域
31 重庆海事局 万州海事处河溪口至石槽溪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67-383公里 雾区
32 重庆海事局 万州海事处万州二桥至万州长江大桥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29-339公里 港区、雾区
33 重庆海事局 云阳海事处伞把溪至双江河口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280-300公里 雾区、桥区
34 重庆海事局 云阳海事处水银口-罗家沱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280-300公里 雾区、渡运水域
35 宜宾海事局 凉亭子-过兵滩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1008-1020公里 雾区
36 宜宾海事局 过兵滩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1008-1010公里 雾区、浅险弯窄区
37 宜宾海事局 太平湾至红灯碛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954.5-963公里 雾区
38 泸州海事局 纳溪海事处大渡口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949-952 雾区
39 泸州海事局 港区海事处弥陀渡口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871-875 雾区
40 泸州海事局 合江海事处叉鱼碛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863-871 雾区、浅险弯窄区
41 泸州海事局 合江海事处中盘子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855-856 雾区
42 宜昌海事局 临江坪-陈家河锚地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511-518公里 雾区、锚地
43 宜昌海事局 南阳碛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589-593公里 浅险弯窄区、雾区
44 宜昌海事局 枝城大桥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566-570公里 雾区、桥区
45 宜昌海事局 三宁综合码头-毛
家花屋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 547—550公里 雾区、汛期急流区、浅险弯窄区、横驶区
46 宜昌海事局 车阳河水域、罗家河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560-562公里、555-556.5公里 雾区、风浪区
47 宜昌海事局 肖家堤拐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540-535公里 雾区、枯水期浅险弯窄区、渡线集中区
48 宜昌海事局 曹家河横驶区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526-529公里 雾区、枯水期浅险弯窄区、横驶区
49 三峡海事局 庙河至尖鹏岭水域 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1.5-62公里 风浪区、雾区
50 荆州海事局 江汉运河口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492.5-499.3公里 雾区(11月份至次年3月)
51 荆州海事局 马家咀水道西湖庙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453-457公里 雾区
52 荆州海事局 石首弯道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387-392公里 弯道水域接近180°、多风、多团雾、通航环境复杂
53 荆州海事局 调关水道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351-361公里 雾区、横流区、弯道水域接近180°
54 岳阳海事局 砖桥水道水域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295-298公里 雾区
55 武汉海事局 龙口水道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150-142公里处 雾区
56 武汉海事局 嘉鱼水道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142-123公里处 雾区
57 武汉海事局 燕窝水道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117-109.4 公里处 雾区
58 武汉海事局 花口水道 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98.5-87公里处 雾区
59 黄石海事局 黄冈海事处戴直水道 长江下游航道里程919-936公里 雾区
60 黄石海事局 蕲春海事处蕲春湾 长江下游航道里程874-880公里 雾区
61 安庆海事局 拦江矶水域 长江下游航道里程609-614公里 浅险弯窄区、警戒区、雾区
62 芜湖海事局 土桥水道浅窄航段 长江下游航道里程540-543.5公里;
上界:长江#237左右通航浮与#237白浮联线;
下界:长江#235红浮与#235白浮联线。
雾区、浅窄航段